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方案明确高考英语140雅思能考几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考试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本人长期研究多省新高考方案,经过思考,个人认为外语“一年两考”弊端明显,给学生造成太大压力,并不适合我国高考形势。 陈宝生部长提出对高考改革要“再认识、再设计、再深化、再推进”,由此,我想对外语科目“一年两考”提出我的一管之见。首先,“一年两考”适合等级考试,而不适合原始赋值考试。以我们比较熟知的托福和雅思考试为例,托福、雅思是语言水平考试,本质上是能否达到录取条件的等级考试,而不是竞争体制下的排名考试,没有必要考到很高的分数,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制定目标即可。比如某位同学想去英国读本科,学校要求雅思达到6.5分,那么考到6.5分就够了,一次没考过,一年内还能参加考试,有四十次左右的考试机会。虽然有这么多机会,但学生只要考过了就不必再考,不用为分数和名次焦虑。我国改革后的英语考试仍是一个竞争体制下的分数排名考试,并且两次考试均采用原始分赋值的方式,一分之差就会对排名产生极大的影响,无论第一次考试取得多么好的成绩,学生都会期待下一次考得更好。
外语“一年两考”制度改革是为了让学生在两次考试中选择一个较好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其初衷是好的,但考生及家长对分数和名次的焦虑可想而知。“一年两考”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反而出现了新的高考博弈。其次,“一年两考”试题难度一致性难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受到影响。浙江省就出现了英语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合理的事件。事件的起因是2018年11月英语考试部分试题与去年同期相比难度较大事实:一位教育局长的来信:新高考改革,英语“一年两考”增加学生负担,有违教育公平!,而一次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那就意味着2018届毕业生中继续复读的学生可以使用2017年11月的考试成绩,这对2019届学生是不公平的。让两套试题的难度系数绝对相同,操作难度非常大。华东师范大学考试与评价研究院院长陈玉琨教授认为高考制度的改革是合理的,但高考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内容就是指试题的质量和等价性,也就是说,这张试卷和另一张试卷的价值应该一样。那么怎么判断两张试卷的价值是否一样?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一个难题。如果两套题的难度系数不相同或者说两套题的价值不一样,那对于只参加一次考试而恰好赶上难度系数大的这套题的考生是否公平?高考是体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显然“一年两考”制度影响公平性。
最后,英语“一年两考”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新高考改革的初衷之一就是减轻学生的负担,但从已实施的情况来看,出于考取更高分数的考虑,绝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考两次。教育学者储朝晖也曾谈及:“对于那些成绩好的学生而言,如果不参加第二次考试高考英语140雅思能考几分,或许本来比他成绩差的学生考得会比他好,因此也得去参加第二次考试。”由原来的一次冲刺变成了现在的两次冲刺,学生承受的是双倍压力。毋庸置疑,新高考改革是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改革,从原来的文理分科,到现在不分科;从原来的“一张试卷”“一把尺子”录取,到现在的“两依据一参考”高考英语140雅思能考几分,新高考赋予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权,这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具体细节上还要研究,应吸取试点省市的工作经验或教训,探索一条更适合我国国情、学情的,既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又能减轻学生负担的高考改革之路。2018年秋季启动新高考改革的江苏、辽宁等省份,采用英语听力考两次、笔试考一次的方式。我认为这是一项有益探索。听力的两次考试与笔试的两次考试是截然不同的:一是在短时间内进行的两次听力考试,并没有增加考生负担;二是能够有效降低偶然因素对考生应考的影响。英语“一年两考”增加学生负担、影响公平性是一件大家不希望发生的事情,而取消英语笔试“一年两考”并不会改变新高考的大方向。故此,本人建议取消英语笔试“一年两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