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加强检察教育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人就如何学习、理解、贯彻落实《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时代新阶段
对检察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记者:《意见》出台背后有哪些考虑? 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学院负责人:检察干部教育培训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工程。 国家检察学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检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 检察机关是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 也是培养和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的重要平台。 主要基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建设。 对检察教育培训的理念、任务、内容、形式、方法、质量、效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开展了有力有效的辅导。 检察长张军每年至少两次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讲学。 其他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也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讲学、调研、指导。 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国家检察学院作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院校,在为检察系统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肩负着更加重要的责任和作用。检察事业。 为更好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检察能动履职检察能动履职,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司法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门化、专业化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意见》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将更加有效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教材、课堂、和思想。 最高检察院党组决定将今年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 《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国家检察学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和国家检察学院及其分院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察工作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义。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随着党的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总体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 2021年中央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一指导组、中央政法督导组第二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莅临国家检察学院调研督导指导,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国家检察学院工作提出意见。 和希望。 《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指导督导意见、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
新理念、新要求
政商合一
记者:《意见》制定过程中,总体思路是怎样的?
学院负责人:《意见》制定过程中,总体把握了四个“贯穿”。
一是《意见》贯穿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培训全过程,加强习近平思想宣传解读浅谈专业培训中的法治,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 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政治轮训,强化办案能力,帮助其带头办案; 加强基本能力训练,努力提高履行检察职责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对法律监督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 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规课,教育引导学生从岗位做起,在忠实、廉洁、公正履行检察职责中体现政治忠诚。
二是《意见》贯穿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检察院党组对检察工作、检察教育培训、学院工作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检察工作、检察教育培训、院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推动教育培训实现新目标。成果值得继承、推广和发展。 《意见》融入和体现了这些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检察能动履职,包括政商有机融合、依法主动履职、检察听证等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运用指导性案例,将政治建设自然融入专业培训和教育培训中,深化推广同班培训,加强在线培训、涉外法律培训。
三是《意见》自然地将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贯穿始终。 总体要求第一部分明确提出“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一体化提升”。 第二部分“不断深化政商融合培训”,明确了学院未来培训的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举措和要求相结合,体现在每一项内容中,即业务培训的具体重点,着力体现业务培训更加注重政治教育的要求。 同时,政商结合的要求也体现在第3至第6部分。
四是《意见》一贯务实作风,有力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发展。 《意见》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当前和长远关系,力求从总体要求到具体措施,体现务实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每一项举措都是一一明确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今后如何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讲政治、顾大局
以务实举措深化教育培训方向
记者:《意见》共六部分、26条具体措施。 它内容丰富且详细。 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具体措施?
学院负责人:《意见》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原则,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国家检察官学院必须继续朝这个方向努力。
第二至六部分重点围绕“不断深化政治业务培训融合”、“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智库的咨询作用” “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 提出“切实加强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的领导”等5个方面26条切实举措。 其中,第二部分“不断深化政治业务培训一体化”,主要阐释了国家检察学院检察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即立足检察学院工作全局,推进各项业务培训。党和国家和检察中心工作,把政治性很强的任务融入到具体业务培训中。 第三部分“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明确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的体制机制模式以及培训组织和实施方法。 第四部分“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智库的咨询作用”,明确学院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智库作用。科研智库提供咨询服务。 第五部分“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从加强师资、课程、教材、材料、机构、经费、信息化等方面为培训提供基础保障。 第六部分“切实加强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的领导”,从加强领导和管理的角度为培训提供组织保障。
凝聚共识并落实
全方位加强检察教育培训
记者:《意见》下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后,下一步落实工作有何进展?
学院负责人:贯彻落实《意见》是一项长期任务。 国家检察官学院将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务实精神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解读宣传《意见》,促进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强化落实意识,形成落实合力。 二是围绕《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措施,制定落实工作清单,逐项推动任务落实。 第三,《意见》的实施离不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检察院的支持。 国家检察官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司局及有关部门、地方检察院的沟通和联系。 争取广泛支持,推动协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共同落实好《意见》。 对分院进行业务指导,带动分院推进培训教学改革,共享师资、课程等培训资源,努力形成学院与分院一体化实施的工作格局。 四是国家检察学院完善自身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监督和推动《意见》有效落实。
《意见》的实施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检察院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检察教育培训和学院工作。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继续加强对国家检察学院院院的领导。 地方各级检察院党组切实承担起教育培训责任。 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培训组织实施、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经费保障等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共同抓好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