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辽宁“八不准”治理教师补课行为 包括不准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等缩略图

解决方案:辽宁“八不准”治理教师补课行为 包括不准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等

辽宁省教育厅在主题教育中,重拳出击,制定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行为“八不准”,包括不准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不准抢跑超前超纲讲;不准到校外培训机构讲;不准诱导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不准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不准把学生评价与培训机构考试成绩挂钩;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家长布置批改作业;不准根据家长身份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