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52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2年“专升本”。